1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,潮阳市司马浦镇发生一起被执行人引爆手榴弹致潮阳法院7名执法人员受伤、引爆者当场被炸死的事件。
被执行人廖楚贤系潮阳市司马浦镇花都宾馆老板,因欠款95万元,被原告林某起诉。该案由潮阳市法院审理并已依法判决:廖归还原告欠款95万元及利息。廖楚贤没有上诉,原审判决已依法生效。但廖没有履行义务。原告遂向潮阳市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。
前天上午,法院执行庭等人员共10人,依法前往廖楚贤所在地送达传票及执行通知书。但廖拒绝签收有关文书并逃走。约20分钟后,他携带手榴弹回到现场并当场引爆。7名执行人员被炸伤(其中二人重伤,现已脱险),廖被当场炸死。
事后,公安机关在廖楚贤住处搜获其私藏的“五四式”手枪一支、弹夹两个、小口径步枪一支、子弹数十发、手铐一副。
摘自《羊城晚报》